□程 实
由于互联网金融和部分“类互联网金融”企业都是跨界企业,而我国金融监管更侧重于机构而非功能监管,这就使一些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非金融机构成了监管空白点。因此,在肯定和鼓励互联网金融做大做强的前提下,着力促进风险管控和审慎发展,成立行业自律机构,明确监管定位补位,提倡诚信行业操守都是必要的。而更重要的是,从根本上完善互联网金融的基因,用金融的稳健内敛抑制互联网的躁动,深度推进传统金融对互联网金融的有序改造。
纵观经济史,每一次思潮革命,都伴随着颠覆与再颠覆的反复;每一轮周期起伏,都伴随着质疑与反质疑的迁移;每一个行业崛起,都伴随着成长与再成长的惆怅。互联网金融行业,诞生于互联网技术生机盎然的土壤之中,茁壮于民间资本和金融思潮万物生长的背景之下,如今,正邂逅金融风险积聚带来的种种挑战,需要摆脱青春的躁动和混乱,找到新的方向。
从2007年第一家P2P平台建立,到2013年第一只宝宝基金面市、第一家互联网保险获批;再到2014年第一个微信红包发出和2015年第一家网络银行开业,互联网金融概念不断升温、模式不断扩展、规模不断扩大、冲击不断增强。近几年来,网上银行用户始终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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