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终于怦然落地。2015年4月22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实施银行卡清算机构准入管理的决定》后,7月初,人民银行《银行卡清算机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双标卡完成了历史使命
在2015年国务院《决定》基础上,对照征求意见稿和6月8日发布的正式稿,具体业务的实施细则变化不大,但还是有一些细微差异。
《征求意见稿》第二十一条中的(三),与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授权发行双品牌银行卡,且采用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发卡标准,境内交易由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处理。
《正式稿》第二十二条境外机构与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合作授权发行银行卡的,应当采用境内银行卡清算机构的发卡行标识代码。境外机构不得通过合作方式变相从事人民币的银行卡清算业务。
从这条内容的修改,意味着作为中国信用卡市场中特殊产品——双标(品牌)信用卡,将退出历史舞台。双标卡(通称“双币卡”,但这个叫法是不妥的),就是在一张卡上有两个发卡机构的标志,也就是外卡组织+银联,持卡人在消费时,可以选择卡片上两家的网络或终端。但是按国际惯例,一张卡只能归属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