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日前,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就《条例》颁布和施行的有关问题做出详尽的解读。
科学规划是基本原则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促进农田水利健康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将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田学斌认为,农田水利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我国人多地少水缺、水旱灾害频繁、水土资源不匹配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农田水利建设在粮食生产和农业发展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田水利投入不断加大,建设任务十分繁重,但目前主要依靠行政手段推动工作,管理基础较为薄弱,建设投入、规划统筹、运行维护、用水管理等制度不够健全,立法缺位的问题在一定程度制约了农田水利建设和管理长效机制的形成。《条例》明确了农田水利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政府责任,建立了农田水利规划制度,强化了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完善了农田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机制,规范了农田灌溉与排水管理,规定了保障扶持措施和法律责任。
田学斌介绍,当前,涉及农田水利建设的部门较多,为了避免各有关部门按条块体制多头管理、工程建设投入分散、重复建设、资金使用效率低等问题,《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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