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3日从江苏省苏州市政府获悉,2012年以后在该市新注册设立或新引进且经认定为总部企业的,最高可获补助6000万元,并设立最高1000万元的总部企业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奖励,贡献奖的20%须由企业奖励给高级管理人员,10%奖励给专业技术人才。
苏州市政府印发了《关于推进总部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和《苏州市总部企业认定和管理办法》,鼓励和促进总部经济发展,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经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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