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聚焦】
“43条”规定成重组监管“红线”(中国证券报)
投行人士指出,除了暴风集团之外,2016年以来已经有多家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因为“43条”而被证监会重组委否决。2016年5月,三联商社原本拟非公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德景电子100%股权,但证监会同样给出了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具有较大不确定性的理由,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未获得通过。
重组监管或现新动向
投行人士初步统计,今年以来,上市公司重组审核无条件通过的比例约为40%,有条件通过的比例约为54%,另有6%左右公司重组申请未获通过。
在6月12日的陆家嘴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姜洋指出,要推进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强化市场的优胜劣汰功能,加强对忽悠式重组、跟风式重组等的监管。
投行人士指出,监管层针对并购重组的监管,意在引导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老老实实做好主业。“并购重组的意义在于推动市场发展、提高市场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并购绩效、强化公司治理、鼓励市场创新。今后的重组审核有望沿着这些路径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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