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宏观方面说,我们积极呼吁电子商务法和各个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律充分研究和注意专业规律,从立法层面进一步予以改进从企业的微观角度,针对一个个具体“点”上的问题,企业则应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充分利用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法律和管理手段 ]
这两天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和商务部联合举办的电子商务立法国际研讨会在上海召开,中外专家共商如何通过立法促进和规范电商发展。大约两周前,欧盟驻华代表团也在北京召开了一个专门的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保护的会议,讨论的主题是知识产权的权利人如何提高电子商务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我参加了这两次会议,还主持了欧盟召开研讨会一个环节的讨论,亲眼见识了企业咄咄逼人地向电商平台企业代表的提问。
就如同一些与会代表所说,感觉电商圈和知识产权圈对电商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认知情况完全不同甚至可以说相反。电商可以拿出数据证明每亿元交易产生的投诉不到两件,任何传统企业都达不到这个水平,由此可见电商的纠纷和知识产权保护大大优于传统产业;而知识产权权利人却每每以自家企业在主流电商平台上几近失控的侵权状况,言辞激烈地质问电商平台为何完全无视法律、放纵侵权违法行为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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