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我刚收到起诉兰州工商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的裁定,法院没有开庭就直接驳回了我的起诉。但是该判决是没有尊重客观事实的,我将于十日内上诉省高级法院。”原告朱女士向期货日报记者述说起了案情。朱女士为“泛亚庞氏骗局”20多万受害人之一,在她发现昆明泛亚有色金属交易所(下称泛亚)授权机构——甘肃泛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甘肃泛亚)负责人利用定期理财产品进行合同诈骗、并盗用子虚乌有的甘肃泛亚新疆分公司的名义私刻印章,公然实施诈骗后,立即向兰州市工商局报案请求查处并给予书面回复。但在朱女士报案后的几个月内,均是由第三人(兰州市城关区工商管理局)口头答复,双方拒绝作出书面答复。朱女士认为这是渎职,甚至间接纵容甘肃泛亚负责人跑路,将二者告上法庭。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没有开庭,直接驳回了朱女士的起诉,她无论如何也不服,立即决定上诉于省高院。
据了解,这是震惊全国的“泛亚事件”爆发以来,法院受理的第一起“泛亚事件”相关案件。
受害人:起诉两级工商不作为
朱女士接到兰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6月13日做出的裁定书,案件当追溯到2015年7月2日。
朱女士本应该在这一天拿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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