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17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根据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研究起草了《关于认定经营者垄断行为违法所得和确定罚款的指南》(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指南,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违法所得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因实施垄断行为导致的相关商品价格变化、销售量变化、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份额变化、经营者的利润率变化以及行业特点等因素,必要时借助经济学方法进行分析。
而在确定对经营者的罚款时,反垄断执法机构将分三步:第一步,确定违法经营者的上一年度销售额;第二步,考虑违法行为性质和持续时间确定基础罚款比例;第三步,考虑其他从重、从轻、减轻因素对基础罚款比例进行调整,并根据违法行为的程度进行调整,确定最终罚款比例,据此计算出罚款数额。
以下为全文:
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认定经营者垄断行为违法所得和确定罚款的指南
(征求意见稿)
序 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对经营者达成实施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责任作出了规定,但没有明确认定违法所得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