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自媒体的消息称,6月21日上午,北京市二中院审理了原工银瑞信基金经理王某涉嫌利用非公开信息交易一案。而据《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该案中的王某即工银瑞信原基金经理王勇。
消息显示,王勇任工银瑞信旗下多只产品基金经理时,用亲戚名下的证券账户同时买入或卖出所操作的股票,4年间获利249万余元。
也就是说,王勇在任职基金经理之前,有涉嫌私自开设“老鼠仓”的嫌疑——这一行为,不仅为行业所诟病,同样也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
《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公开资料显示,王勇先后在慧聪国际咨询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主管,香港新世界数字多媒体公司担任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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