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据《金融时报》报道,保监会公布2016年3-5月违规操作险企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多达9项。其中,太保寿险包揽了5项处罚,主要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十条有关规定。罚款金额从3万元到30万元不等。
以下为行政处罚决定全文:
1、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太保寿险第三电话销售中心在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存在公司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保监会决定作出如下处罚:太保寿险第三电话销售中心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决定对太保寿险第三电话销售中心罚款3万元。
2、2014年1月至2015年6月,太保寿险第一电话销售中心在电话销售业务经营中,存在公司销售人员使用与事实不符表述向投保人促销等欺骗投保人的行为。保监会决定作出如下处罚:太保寿险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有关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决定对太保寿险第一电话销售中心罚款30万元。
3、太保寿险对2015年上半年承保的一年期以上寿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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