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 6月20日,李克强总理在央行召集了金融部门座谈会,对下一步金融如何服务实体经济做出重要部署,并特别指出“要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等综合措施逐步降低非金融类企业杠杆率。”关于企业部门杠杆率的测算,国内外已有较成熟的研究成果,其中,中国社会科学院和国际清算银行测算的2015年我国非金融企业债务占GDP的比重分别为156%和166%,存量债务余额大约为105万亿-122万亿元,近年来还呈现不断上升之势。由此,如何化解企业部门高企的杠杆率,降低企业的债务负担,纳入了决策当局的重要议程。笔者认为,降低企业债务负担,至少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
首先,“债转股”是当前降低企业部门杠杆率的可行之策。上世纪90年代,我国曾有大规模债转股的成功经验。当前,债转股仍是降低企业债务负担的可行之策,特别是一些发展前景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正处于转型升级和企业初创的关键时期,可把银行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通过投贷联动的商业模式,转变成为与企业间的股权关系。债权转为股权后,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待企业经营状况好转、实现转型升级的战略目标后,债权人可通过二级市场出售股权、上市IPO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