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6月23日讯 记者刚刚从质检总局获悉,《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将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据悉,该办法是质检总局历时6年,并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后,修改了曾于2001年12月制定发布实施《出入境粮食和饲料检验检疫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正式以第质检总局第177号令形式发布。
粮食安全与金融安全、能源安全一道被列为国家经济发展“三大安全”。质检总局高度重视进境粮食检验检疫管理。随着贸易形势和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变化,特别是随着进口粮食突破亿吨,进口粮食中截获大量检疫性有害生物,不断发现种衣剂污染、真菌毒素、未批准转基因等安全卫生问题。
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及时总结近年来中国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实践与经验,巩固中国粮食检验检疫国际多边、双边合作交流成果。更好地履行“保安全、促发展”职责,质检总局组织对原粮食办法进行修订完善,历时6年形成《进出境粮食检验检疫监管管理办法》。
新办法同原办法相比,主要有如下变化:
首先表现在篇章结构上的调整和内容上的丰富。老办法共六章31条,分别是:总则4条、检疫审批4条、入境检验检疫10条、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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