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阿里巴巴集团(NYSE:BABA)宣布: 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U.S. District Court for the Southern District of New York)驳回对阿里巴巴的一项集体诉讼。法院认定,阿里巴巴的信息披露“准确而充分坦诚”,原告无法证明阿里巴巴曾做出虚假陈述,亦无法证明阿里巴巴曾有意欺瞒投资者,从而裁定撤销该起诉讼。阿里巴巴对这一裁决表示欢迎,并表示它充分体现出阿里巴巴对信息披露透明的承诺。
美法院裁定非正式行政指导无披露义务
这起诉讼的牵头原告方为Christine Asia公司和威廉姆·泰(William Tai)。2014年7月16日,国家工商部门在浙江召开阿里巴巴行政指导座谈会。原告方认为,阿里巴巴刻意隐瞒了这场“行政听证程序”,令其在IPO时发布的申请上市登记表有误导性质。
与原告主张相反,法院认定,阿里巴巴的信息披露“准确而充分坦诚”。法官表示,阿里巴巴“并没有公布2014年7月16日会议及受到行政指导的义务,因为2014年7月16日的会议最多只能被看作是一个与管理者的非正式会议。我们准许被告关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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