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就以欣泰电气欺诈发行案为突破口,深入探索健全完善现有的退市制度并强化退市制度执行力度,真正打通上市公司退市渠道,降低欺诈发行及重大信披违规事件发生的概率。同时,借助《证券法》大修机会,研究引入集体诉讼制度,以切实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
□张金松
财务舞弊(或财务造假)被称为资本市场的“毒瘤”。稍早时候欣泰电气欺诈发行上市及信披违规案就是一起典型的财务舞弊事件,它除了具备一般财务舞弊案件的基本特点之外,还因其发生在注册制改革大背景下而具有特殊性。为此,笔者建议,借此契机,力争在完善退市制度设计并强化执行、加大中介机构特别是个人主体责任及惩处力度、引入集体诉讼制度最大限度地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三方面实现新突破,以期建立起设计合理及运行高效的配套制度,切实做到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为日后全面推行注册制改革奠定良好基础。
欣泰电气存在两大问题:一是虚构收回应收账款,通过外部借款,使用自有资金或伪造银行单据的方式,在年末、半年末等会计期末冲减应收款项,大部分在下一会计期初冲回,致使IPO申请文件中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造成欺诈发行上市;二是上市后继续虚构收回应收款项,财务数据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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