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聚焦】
上市公司定增“补流”“偿债”急刹车(中国证券报)
6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新规后,不少上市公司的“补流”、“偿债”计划胎死腹中。京能电力6月26日晚公告称,拟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募集配套资金用途,将原计划用于偿还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借款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山西京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投资。郑煤机同日也公告,将此前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中的拟补充标的公司流动资金的1.8亿元,调整为全部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新方案砍掉“偿债”计划
6月13日,京能电力审议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根据方案,公司拟不低于5.21元/股的价格,向京能集团发行不超过10.54亿股,并支付现金9亿元,购买京能集团持有的京能煤电100%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30亿元,其中9亿元用于支付购买京能煤电100%股权的现金对价,不超过11亿元用于山西京同热电有限公司项目投资,10亿元用于偿还山西漳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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