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大股东宝能向万科董事会提请罢免全体现任全体董事和部分监事,理由有三:
1、对深铁增发议案的决议不当;
2、万科事业合伙人机制意味着万科被“内部人控制”,信披不明;
3、王石“长期脱离工作岗位”,权不配责。其他董事亦有失察之责。
这大概是宝能成为万科大股东以来最有实质内容的表态了:罢免全体万科“常委”,枪口直接指向王石!
已进入白热化阶段的万科之争,被宝能的炮火推向高潮。
宝能在明,提议“罢董、倒王”
持有24.26%万科股份的宝能提案,能否走到最后阶段,摘录万科章程参考:
A:持股超过10%的股东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十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
B: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C:股东大会在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前提下,可以以普通决议的方式将任何任期未满的董事罢免;
D:股东大会作出普通决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由于万科董事会11人中,高管3席、华润3席、备受压力的独董及平安共5席,而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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