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敲定于7月1日起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金矿、铁矿、铜矿、石墨等24种资源品目将由从量定额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河北率先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
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到,由于各地区的资源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此次中央对24种资源品目的税率划了一个区间,各省级政府提出具体适用税率建议,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核准后实施,目前地方已经将具体税率建议上报。
随着7月1日临近,各地资源税改革具体实施方案即将披露。税务总局也于近日将原资源税两张纳税申请表修订为一张主表,三张附表。
地方已向财政部门提交具体税率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原油、天然气、煤炭等矿产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税种,1994年国务院颁布了资源税暂行条例,确定了普遍征收、从量定额计征方法。
不过,大部分资源品目从量定额计征弊端日益凸显。从量定额计征相对固化的税额标准与体现供求关系、稀缺程度的资源价格不挂钩,资源不能随价格变化而自动调整。在资源价格上涨时不能相应增加税收,价格低迷时又难以为企业及时减负,资源税组织收入和调节经济的功能下降,与矿业市场发展不适应。
因此,我国于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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