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加多宝在赔偿问题上开始了“真金白银”的对决。上周五,加多宝侵犯王老吉商标一案在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广药方面以加多宝侵犯王老吉商标使用权为由,向加多宝索赔29.3亿元,这也是中国知识产权领域最大的侵权索赔案件。业内认为,不论结局如何,对于加多宝而言此次诉讼将成为继商标案、包装案后的第三次打击。
“侵权说”是否成立
实际上,此次赔偿案是2012年王老吉与加多宝举世瞩目的“商标案”的延续。2012年5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从2010年5月3日起无权再使用“王老吉”商标。这也是双方对战的第一回合,广药获胜。此后,广药起诉加多宝,要求赔偿自2010年5月-2012年5月,因侵犯“王老吉”注册商标造成的经济损失29.3亿元。上周开庭的便是这一索赔案的一审。
在此诉讼中,双方争议的焦点首先集中在加多宝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上。王老吉认为:2012年5月,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定,加多宝从2010年5月2日起无权再使用“王老吉”商标。这意味着自2010年5月2日始至2012年5月19日止,加多宝使用“王老吉”商标为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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