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国控烟协会原常务副会长、著名控烟专家许桂华在“11城市烟草广告调查结果”新闻发布会上称,新修订的《广告法》正式实施半年来,在调查的烟草销售点、户外、公共场所三类场所中,除烟草销售点外,其它场所的烟草广告明显减少,表明《广告法》得到有效实施。
但是烟草销售点仍然是烟草广告有待改进的地区,花样翻新的变相广告和促销形式是烟草广告的新动向,表明烟草业将“零售终端造就成卷烟广告与促销的阵地”的战略正在实施。
去年9月1日,新修订的《广告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广泛禁止所有的烟草广告。为了评估《广告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为国家有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禁止烟草广告提供依据、意见和建议,在《广告法》实施半年后,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于4月组织对北京、上海、深圳、昆明、西安、杭州、武汉、兰州、哈尔滨、张家口、广州等11个城市的烟草销售点、公共场所、户外的烟草广告情况进行了调查。实际调查了不同类型的烟草销售点1236个,公共场所1453个,交通繁忙的十字路口149个街区。
烟草广告的新动向
调查结果显示,在调查的11个城市中,有46.8%的烟草销售点有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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