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文件,从十个方面对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提出了意见。其中要求金融机构避免“一刀切”式的信贷退出;如果银行业金融机构违反债权人委员会决议,单方面抽贷、断贷、停贷,债权人委员会和银行业协会可给予同业谴责或制裁,对于性质恶劣的,各市可探索建立特别名单制度。
6月29日,山东省政府出台《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下称28号文)。28号文对相关部门提出意见,要求金融企业有序地退出产能过剩行业中的僵尸企业;还提出了创新抵(质)押融资、利用险资等多渠道融资途径;同时要求金融机构处置已有不良贷款时“应核尽核”,积极争取地方法人机构不良资产证券化试点等。
省政府也很注重化解重点领域的风险隐患。对于重大担保圈(链)、关键节点企业,文件提出要实行“一圈一策”“一企一策”,有序开展“破圈断链”工作,针对不同情况灵活采取担保公司替代、调整担保人、置换抵(质)押物等替代方式,逐步降低企业担保贷款占比,实现大圈化小、长链缩短,有效拆分担保圈(链),防止发生连锁反应。
单方面抽贷或进入“黑名单”
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变大,银行的不良贷款率也在攀升,部分银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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