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种迹象表明,监管层对于借壳上市的持续高压态度还在不断升级。
证监会日前刚刚就《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下称“借壳新规”)公开征求意见,重点规范“借壳”上市。而各项配套措施也已迅速跟进。
在7月1日的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将从三个方面进行配套措施的跟进。其中引起广泛市场关注的一条是,借壳上市公司在重组方案披露后必须召开媒体说明会。
同日晚间,沪深交易所相继发布媒体说明会指引及备忘录,对参会人员、会议地点和方式、会议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了具体的规定。“之前的投资者说明会升级成最新的媒体说明会,监管层抑制’忽悠型’重组的意图是很明显的。”一家沪市上市公司董秘对记者如是表示。
所有相关方均需出席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所”)发布《上市公司重组上市媒体说明会指引》(下称“《指引》”)内容,重组上市的所有相关方均在媒体说明会的出席范围。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等相关人员外,标的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的签字人和经办人也必须参加媒体说明会。
同时,上市公司还需要邀请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参会,数量不少于三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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