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万科事件,我关注两个问题,一个是公司法制问题,一个是资本市场法制问题。
关于第一点公司法制的问题,这个事件最初是由董事会的决议纠纷产生的。决议纠纷产生的细节不必细说了。核心问题就在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的表决有一套规则,万科的章程又有特别的规则。但是公司法又没有明确说你的章程可以再另行规定。公司法124条对上市公司又有一个特殊规则。于是我们就看到在一般的规则上有了章程的例外,又加上了一个法律的例外。于是大家都围绕这个解释,比如说关联方回避表决,这一票到底能不能计算到基数里面去。这里有很多有待解释的问题。它们当然是可以争辩的,而且可能永远都会存在争议。不能期待公司法把这些问题全部提前解决,以后不会产生新问题。我想世界上可能没有哪个国家的法律能做到这一点。所以随着新的案例不断产生,会有很多问题提出来,这都需要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将不断推进公司法制。
公司法制所面临的挑战或者根本问题不在于《公司法》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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