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有企业兼并重组趋热的背景下,如何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行为、加强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
7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和财政部联合公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程序、信息披露、定价机制等细节做出明确规定,还特别将国有企业增资纳入监管范围。
中国政法大学破产法与企业重组研究中心主任李曙光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办法》是对原来国有产权转让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细化和完善。产权、资产转让操作细则和监管方式的明确,将有助于当前国企混改和‘三去一降一补’任务的落实。”
三类交易行为纳入监管此次《办法》对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制企业做出明确界定。有业内人士表示,此前在实务中,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的国有产权转让是否必须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法律政策规定模糊,容易造成监管盲区。此次《办法》将国有实际控制企业纳入了监管范围,同时从股东所有者性质及所持股比等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实务判断提供了清晰的指南依据。
早在2003年,国务院国资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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