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入门槛上“放宽放低”的同时,新三板还需在退出制度上“做精做细”,通过建立常态化退出机制实现“有进有出”,促进市场优胜劣汰,也有利于降低市场整体风险和提高挂牌公司质量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对未按规定期限披露2015年年度报告的朗顿教育、中成新星两只股票实施强制摘牌。这是全国股转公司首次对挂牌公司实施强制摘牌,具有示范意义。笔者认为,在准入门槛上“放宽放低”的同时,新三板还需在退出制度上“做精做细”,通过建立常态化退出机制实现“有进有出”,促进市场优胜劣汰。
新三板公司被终止挂牌早已有之,此前包括康斯特(300445)、双杰电气(300444)在内的11家公司由于在创业板、中小板上市而被摘牌。从现有规则来看,除了“中国证监会核准其公开发行股票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或证券交易所同意其股票上市”之外,还有另外五种情形将导致公司股票终止挂牌,但其中真正谈得上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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