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年初,审计署公布了对辽宁等6省区的煤炭、有色金属等1724宗矿业权及矿产资源相关资金管理的审计结果,指出有391宗矿业权存在矿业权审批和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违规转让或收购矿业权、国有资产流失、违规利用勘查资料获取或开发矿业权、资源资产保护责任不落实、矿产资源收入征缴使用不规范等主要问题。客观来看,审计署审计出的这些问题具有一定普遍性。
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与过去十年矿业经济火热有关。近年来,受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影响,多种经济类型企业涌入矿业领域,矿业权出让转让数量剧增,矿业领域投融资形式多样,这些都是以往管理中没有遇到的;二是与我国矿产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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