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欣泰电气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和《市场禁入决定书》。同日,其发行上市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同时公告了《关于拟设立欣泰电气欺诈发行先行赔付专项基金情况的公告》。
兴业证券《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由于公司在推荐欣泰电气IPO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地对相关IPO申请文件进行审慎核查,导致出具的发行保荐书等文件存在虚假记载,由于案发后兴业证券和相关人员能够配合调查,积极研究制定先行赔偿方案,补偿投资者因欣泰电气虚假陈述而遭受的投资损失,依据《证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兴业证券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以2,400万元罚款;没收承销股票违法所得2078万元,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欣泰电气的保荐代表人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撤销证券从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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