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 暂停上市的*ST 新梅(600732)"雪上加霜"。公司7月10日晚间公告,7月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称公司因未及时披露股份转让补充协议相关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公司予以警示。
事情的起因是,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喀什中盛”)于 2012年与辅仁药业(600781)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仁集团”)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受让辅仁集团持有的河南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河酒业”)5%的股份。
根据该《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如果宋河酒业在相关股份转让完成三年内(2015年12月18日前)未能完成公开发行上市,喀什中盛有权要求辅仁集团回购该5%股份,回购价格为转让价格(1.35 亿元)及每年12%的固定利息。
2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