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家券商深陷融资融券纠纷。7月6日,中信建投与余某的融资融券业务纠纷首次开庭审理。余女士要求被告返还2015年6月30日被平仓的股票,以及这些股票的分红和配股。而被告中信建投则提出管辖权异议,认为案件属于融资融券合同纠纷,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应由北京仲裁委员会审理。
原告、被告都向法院提交了证据,当庭没有宣判。
对于中信建投两融业务的合规问题,余女士认为,她及其爱人周先生在中信建投开展的业务不属于融资融券范畴,因此中信建投对两个融资融券账户强制平仓属于侵权行为。
另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2015年7月,余女士曾到北京证监局维权,北京证监局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未达条件被强制平仓
“由于中信建投望京营业部违法开展的‘伪两融业务’,对我和我爱人的两个融资融券账户进行强制平仓,给我们造成了60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个人投资人余女士、周先生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2012年9月,余女士、周先生在中信建投望京营业部开立了2个融资融券账户。2015年5月份,大牛市令股民想要融资买股非常困难。周先生告诉记者,当时营业部副总经理王某某向他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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