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设立以证券投资基金为投资标的的公募2号牌照,为理财资金公募化提供制度通道,推动代销机构转型为真正的募集机构,承担起销售适当性职责。”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长洪磊7月9日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上表示,要推动理财资金转化为公募FOF产品,化解非标业务、通道业务潜在风险。
近日《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指引第2号—基金中基金指引(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意味着公募FOF即将进入实质操作阶段。随着公募FOF时代开启,对谋求多元资产配置的投资者而言,可谓增加了一个特征鲜明的投资标的。
面对一时间的甚嚣尘上,部分小型基金公司甚至提出“弯道超车”,《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与多家基金公司进行沟通后发现,大多数基金公司FOF相关产品并未最终定型,还在关注监管部门的最新动态,等待细则。但也有部分基金公司从已有产品设置角度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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