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纸《行政处罚决定书》,让第一家因欺诈发行被强制退市的欣泰电气站在舆论的风口浪尖。承销商兴业证券随即公告,启动设立人民币5.5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
为了专项基金的制定更加公开公正透明,同时细化专项基金中一些赔付细节,如哪些投资者符合先行赔付标准,赔付金额如何确定,赔付条件是否等同于放弃诉讼权利等,2016年7月11日,由证券时报维权律师团成员之一的上海天铭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律师许峰共同起草,来自全国8个省市16位从事证券维权的一线律师共同讨论,并联署致函中国证监会主席刘士余、主席助理黄炜,建议在欣泰电气先行赔付案中实施听证制度,并对兴业证券先行赔付基金方案提出修改意见。
截至目前,该《建议函》和《意见书》已通过邮寄与电邮方式送至中囯证监会。
《建议函》中,16位律师一致认为,先行赔付制度的积极意义值得充分肯定,它在中小投资者保护权益问题上发挥的有效作用与导向无可置疑。在欢迎这一创新之举的同时,出于证券维权法律工作者应有的历史职责,为了进一步完善先行赔付制度,上述律师建议,在赔偿方案正式出台后的征求意见期内,加入公开的听证会议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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