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7月12日电 银行等金融机构对房地产贷款的松紧,从来都是地方政府调控楼市的重要杠杆,地方政府楼市调控总有金融支持政策,但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职能权责关系上,相对独立。
日前,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发文从7月15日起,厦门将调整住房信贷政策,主要变化是名下有1笔购房贷款记录未结清,或名下有2笔及以上购房贷款记录且相应贷款已结清的最低首付比例由40%调整为60%;名下有2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厦门也决定对住房公积金信贷政策予以调整,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按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停止向第三次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发文特别明确,“政策调整将由人行厦门中心支行和厦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组织执行。”
不过,随后厦门房地产业一位知情人士对外称,中国人民银行厦门中心支行得知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发文调整住房信贷政策的相关内容表示不满。
这位人士提供了一位在社交媒体标注为“人民银行”人士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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