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在陕西,对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监测考评第一名和首次进入“十强县”“五强区”的县(市、区)和获得“扶贫绩效考核优秀等次”的县(区),将各奖励100万元,奖金发放到人。按照优秀、良好、一般等次给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象核发奖金,奖金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结果等次发放。
据《陕西日报》报道,近日,陕西省委办公厅印发《陕西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试行)》、《陕西省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办法(试行)》、《陕西省推进省管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试行)》(下称《激励奖励办法》、《容错纠错办法》、《能上能下办法》)。其中,《激励奖励办法》作出上述规定。
陕西社科院政治与法律研究所所长郭兴全告诉财新记者,不必关注奖金数字,考核奖励激励以前一直都有,现在只是放到一个文件并加大了力度。额度应是有所提高。“但是给一个县奖励100万,领导干部一起分也没有多少。”
郭兴全说,陕西一下出台三个《办法》,走在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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