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月过渡期即将结束,“史上最严”私募基金募集新规和合同指引将于7月15日开始实施。部分私募机构已收到券商通知,催促尽快完成产品募集备案,否则就要重新订立合同。一些正在募集产品的私募也紧急提速,争取最后的时间完成。
15日将成募集节点
今年4月15日和4月18日,基金业协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及《合同指引》,对私募基金募集主体、合格投资者、募集流程等都作出了规定,并给出3个月的过渡期。
在新规实施临近的时候,最先影响到的自然是私募合同要重新定了,受影响最直接的则是正在募集产品的私募。上海某大型券商在给私募的通知表示:“基金业协会新政过渡期截止日为7月15日,所有出具合同进入募集期的产品,请于该日前完成产品成立,上报备案。7月15日后成立的产品,需按照协会新规更换产品合同。”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