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曾向华润质押股权,并将所得融资直接用于增持万科?
7月12日晚间和7月13日早晨,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万科A(000002);万科企业,02202.HK)独董华生接连发布两条微博,称经“电话查证此事属实”。
在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彭冰看来,仅有宝能股权质押给华润,还算不上一致行动人。
彭冰指出,一致行动人是指两者在万科的事情上有统一行使表决权的约定或者协议。这个没有实在的证据很难证明,除非有华润和宝能的内部人出来证明,不然基本认定不了。
华生发出质疑后,也有评论人士指出,万科管理层所涉及的两个资管计划——“金鹏资管计划”和“德赢资管计划”,也曾被监管层问询“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华生并没有在微博或者已经发表的四篇文章中提及。
7月12日10时26分,人民网房产频道引述市场人士消息称,宝能系在2015年7月份举牌万科之时,宝能集团曾将旗下钜盛华20.2亿股份质押给华润集团下属的华润(深圳)有限公司获取资金。在该篇文章中,并未提及当时宝能从华润获得的资金是用于增持万科的。
当日21时26分,华生发布微博称,其在国外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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