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将所有的金融服务业均纳入监管,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同时对涉及的金融服务、监管信息实现共享。
上海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有利于发挥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为国家层面金融监管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有利于促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推进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有利于健全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自贸区金融监管全面覆盖
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对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管能力提出新的要求。
国家“十三五”规划中明确要求“健全符合我国国情和国际标准的监管规则,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去年发布的上海自贸区“金改40条”,也明确提出要“加强自贸区金融监管协调,探索功能监管”。
在国家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市金融办会同国家在沪金融管理部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相关区(县)政府,对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工作进行了调研,先后召开监管部门、行业协会、金融机构等座谈会,走访有关部门,听取专家意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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