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发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优势开展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将所有的金融服务业均纳入监管,实现金融监管的全覆盖,同时对涉及的金融服务、监管信息实现共享。
根据《实施细则》,上海推进金融综合监管试点的任务之一是强化行业、属地管理职责,重点加强对处于监管真空、交叉地带的机构和行为的监管,实现机构、人员、业务、风险全覆盖。
上海市金融办负责人表示,上海开展金融综合监管试点,有利于发挥自贸区制度创新优势,为国家层面金融监管探索路径、积累经验;有利于促进金融监管与金融创新的良性互动,推进自贸区金融开放创新;有利于健全完善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守住不发生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新文件(《实施细则》)将对未来的金融监管改革带来重大影响。在上海金融版图中,自贸试验区的综合监管试点探索功能监管将成为重中之重,对现有的监管“催化”作用明显。
上海自贸区金融监管全面覆盖
上述金融办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国金融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对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提高金融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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