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科反击宝能的9000字长文,我这里就不重新贴了,在这里分析一下万科反击宝能的姿势。反击也要讲基本法嘛,我们来看看万科反击得对不对。
1、万科举报信的标题是《关于提请监管部门关注钜盛华及其相关资管计划违法违规行为的函》。
监管部门是哪个呢,万科举报信抬头写了四个单位:证监会,基金业协会,深交所,深圳证监局。为什么不给前海人寿的监管单位保监会,给宝能配资业务的主管单位银监会也抄送呢?毕竟一个举报信写出来,群发多一个也没啥嘛。
很可能的原因就是万科在保监会银监会都讨不到便宜。
消息人士透露,年初保监会银监会已经对钜盛华本次举牌万科的行为进行了检查,没发现违规。
2、万科指责钜盛华利用信息优势操纵市场。
原文大意是“在万科A股中小股东流通盘面较小的情况下,钜盛华明显具有资金优势、持股优势和信息优势,极易利用其掌握的多个账户形成并实施市场操纵。”
我在前文《谁能想到,万科重组撕逼大战,最受益的竟然是他......》中早已提到,万科事业合伙人搞得资管计划,明显比钜盛华更具有“信息优势”。毕竟是内部人嘛。万科事业合伙人增持的timing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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