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到4个月的时间,辽宁大型省属国有企业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东北特钢”)已出现7次债券违约。
7月19日,东北特钢在中国货币网发布公告称,东北特钢2015年度第二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债券简称“15东特钢PPN002”)应于2016年7月18日兑付利息,但截至到期兑付日结束,东北特钢未能筹措足额偿债资金,本期债券利息不能按期足额偿付,已构成实质性违约。
“15东特钢PPN002”发行总额为8.7亿元,发行期限2年,主承销商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应于兑付日7月18日偿付金额6438万元。
“没有办法的办法”
此前一天(7月18日),已负债四百多亿元的东北特钢被爆出,其金融债务的70%可能将以债转股的方式解决。
据财新网报道,在辽宁省政府方面确定的东北特钢债务处置方案中,要求70%的银行贷款债转股;对于违约的东北特钢债券,则要求主承销银行新兴兑付解决,成为东北特钢债券人,即由主承银行放贷款向其提供流动性支持。
值得一提的是,5月底,在债权人的要求之下,东北特钢曾承诺“不会进行债转股及不会恶意逃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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