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7月2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指出,公司旗下三家子公司拟分别接受融金额不超过12.5亿元、3亿元及8亿元融资及资金。
其中,阳光城合并持有100%权益的子公司阳光城集团福建有限公司(“阳光城福建”)拟接受嘉兴瑞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的不超过12.5亿元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以委托贷款等形式,具体融资金额以实际发放金额为准),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作为担保,阳光城及其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阳光房地产”)、福建骏森投资有限公司(“骏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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