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东北特殊钢集团在其官网宣称,企业债务重组基本方案得到了债权机构代表的认同。不过媒体披露的信息表明并非如此——债权人反对东北特钢提出的债转股方案,要求其如约公布财报并做出偿还债务本息的安排。上周,东北特钢发行的债券数月以来第七次宣布违约,累计违约债券本金超过47亿元。
东北特钢宁愿选择债转股。这距离它第一次债转股不过十多年的时间。作为上一轮实行债转股的500多家国企之一,2004年东北特钢集团成立之时,资产管理公司合计占其股份的35%。如果上一轮债转股没有帮助东北特钢实现 “腾飞”,获得抵抗经济周期甚至逆流而上的能力,即使不考虑债权人的利益,再来一次债转股究竟可以改变什么?
今年3月末,东北特钢发行的债券首次无法按期足额偿付利息,开地方国企债券违约之先河,分析师惊呼“国企信仰”已被打破,认为地方政府隐性担保不再。坦白地说,市场风险以这样的方式暴露实非坏事。对于发债企业而言,市场强约束之下举债当会更为审慎,投资人也可以重新评估风险,权衡成本与收益。
基于此,我们相信刚性兑付的逐步打破有利于风险缓释,监管机构则可基于更为敏感的市场信号建立风险警示和应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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