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经济转型升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持续推进,一些落后过剩产能的企业债券可能继续出现违约事件。在这种趋势下,在投资者看来,在个券发生违约之前,如何防止“踩雷”,在遭遇违约之后,现行的违约处理机制如何保障投资者合理合法的权益,也就是说,如何全方位保护债券投资者权益,成为业内关注的问题。
就债券评级而言,其是投资人投资的重要参考,评级机构应承担“看门人”角色。但总体而言,我们债券市场上存在一定程度的“评级泡沫”问题。今年6月份,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曾指出,信用级别存在泡沫,而且这种泡沫有愈演愈烈之势。信用级别是根据一定的评级标准来授予的,等级分布是评级标准的直观反映。我国债券市场评级结果分布以AA级别为中枢,呈现出“一头大一头小”的分布特征,AA-级以上等级的企业占比高达97.13%,而低等级企业比例很低。
“对比来看,美国等发达债券市场投资级以BBB为中枢,投机级以B为中枢,高级别的企业债分布比例非常低。日本市场的级别分布范围小于美国,但高信用等级的企业占比也较低,AA-级以上的企业占比不超过20%。”鲁政委分析称。
事实上,过去五年,我国债券市场信用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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