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超指出,“虽然业内有声音过严,信托公司又要火了,压缩了行业的空间。从监管机构来看,如果有些业务转移到信托公司,但风险也接过去了。” ]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即资管“新八条”)已于7月18日起实施。多位受访业内人士认为,“新八条”的出台,令高杠杆产品首当其冲。
“火了信托,凉了券商”,《暂行规定》的实施,对金融机构而言影响是显而易见的。证监会副主席李超近日在谈及《暂行规定》时指出,“虽然业内有声音过严,信托公司又要火了,压缩了行业的空间。从监管机构来看,如果有些业务转移到信托公司,但风险也接过去了。”
“资产新规的影响还是不小的,尤其对结构化产品的限制很严。由于杠杆比例限制,很多自有资金参与的结构化产品不能再做了。”北京一家老牌券商资管人士表示,除此之外,带保本和预期收益字样的产品都不能再做,更不能投资金池。
调结构规避新规
“新八条”的影响体现在对高杠杆产品的限制,未来,在规定限制之外的杠杆产品将不能生存。
北京一家资产管理私募老总告诉本报,资管新规对杠杆产品的影响立马有所体现。最近,其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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