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聚焦】
证监会“窗口指导”再融资 大股东不得通过通道参与定增(中国证券报)
据投行方面人士向中国证券报记者透露,在日前证监会组织召开的保荐机构专题培训上,证监会发行部人士详细讲解了关于再融资的审核意见,并发布了多项窗口指导意见。其中,新增两项窗口指导意见,包括要求公司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股东不得通过通道参与定增,并严控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非资本性支出。另外,证监会还对募集资金的投向作出进一步的限定,并再次明确,不鼓励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
新增两大窗口指导
据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与以往培训相比,本次培训新增了两大窗口指导意见:一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通过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取上市公司股份的,应直接认购取得,不得通过资管产品或有限合伙等形式参与认购。如已披露的预案中,存在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通过资管产品、有限合伙,单独或与第三方参与非公开发行认购的情形,应予以规范,具体如下:控股股东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应作为单个发行对象参与认购,认购额不变,发行方案作相应调整,且不需要重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