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下称《管理办法》)28日正式出台。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此间表示,《管理办法》是全球第一个全国性的网约车监管法规,“通过量身定制监管模式,给予其合法身份,支持其规范健康发展”。
当日,国务院新闻办就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等有关情况。摄影/章轲
刘小明介绍,《管理办法》按照高品质、差异化经营的原则,明确网约车发展定位,并提出“有序发展”的要求。
《管理办法》规定,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车辆和驾驶员实行许可管理。经营者应当承担承运人责任,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车辆和驾驶员应当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经营者要保证提供服务车辆和驾驶员具备合法资质,以及线上线下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一致。不得违规采集、利用和泄露乘客个人信息和事关国家安全的敏感信息。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不得排除、限制竞争。
《管理办法》还规定,建立多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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