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合肥7月28日电 “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对同一税收违法行为,一事不二罚……”安徽省国税局、地税局近日联合发布《安徽省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将于8月1日起实施,统一安徽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
据安徽省国税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安徽国税、地税此前各自适用不同的处罚裁量基准文件,标准的差异往往造成国地税之间、不同地区甚至同一地区税务部门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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