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7月28日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以下是文字实录:
刘小明:女士们,先生们,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下午好,很高兴在这里和大家见面。经过各方的共同努力,包括社会各界以及媒体界朋友们的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全面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7月26日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网信办7个部门于2016年7月27日联合颁布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部令。这两个文件正式出台,是交通运输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实施“互联网+”的具体行动。在此,向对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工作给予热忱关注和大力支持的社会各界特别是新闻界的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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