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新办就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等相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将于2016年7月28日(星期四)下午3时在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和公安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等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和《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光明日报记者:
我们看到网约车《暂行办法》里面对驾驶员的资质进行了相关规定,我们想问问,规定是出于什么样的考虑?能不能解决此前网约车驾驶员存在的安全隐患的问题?谢谢。
刘钊:
这个我来回答,网约车《暂行办法》作出了有关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人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是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二是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没有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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