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8日电 经过长达9个月的修改期,《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今日终于“靴子落地”。新政于11月1日起开始实行,这意味着经历多年“野蛮生长”的网络约车运营将有规可循。
网约车获“合法化标签”
根据新规,网约车合法化身份得到了明确。《暂行办法》规定,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既体现其出租汽车的性质,又反映其新兴业态的特征。
此外,备受瞩目的私家车网络约车运营问题在《暂行办法》中也得到了明确。根据规定,符合“7座及以下乘用车;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要求”三项条件的车辆,可向有关部门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程会强在接受新华网采访时指出,上述规定对网络车辆做出了严格的界定,“原来行业混乱的原因之一便是私家车的随便介入,没有主管部门的审批,没有运营资质,现在这个问题得到了解决。”
值得注意的是,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实 ...
全文地址:https://bbs.pinggu.org/thread-3814337-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