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公布的《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全面提出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
与去年公开征求意见稿相比,此次出台的两个文件作了哪些修改?对此前社会关注的焦点问题如何厘清?改革能否设定公平“起跑线”、打破出租车行业旧有的垄断利益格局,实现健康持续发展?
焦点一:网约车合法身份如何给?
在征求意见稿阶段,社会对于网约车报废年限、网约车平台企业经营许可程序等方面的问题持有疑虑。有人担心,网约车会不会“一管就死”?
此次出台的文件明确将网约车车辆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通过量身定制监管模式,给予网约车合法身份,支持其规范健康发展。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说,针对互联网线上服务“一点接入、全网服务”的特点,同时考虑到出租车线下提供属地化、区域化服务,地方属地管理的要求。在网约车经营许可程序和条件上,文件体现了便利化和适应互联网新业态的特点。
相比社会营运车辆的8年强制报废使用期限,文件规定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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