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直接投资管理改革大幅简化了管理环节,基本取消了事前核准管理,仅保留外汇局事前登记,管理重心逐步转向事后监测核查,大幅提升了外汇管理效率和便利化程度。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继续实施直接投资外汇管理简政放权改革,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将直接投资外汇登记下放银行办理,进一步推动跨境直接投资便利化。日前,在由北京市商务委、北京市贸促会、北京市国际商会、北京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协会共同举办的促进京企“走出去”培训会上,国家外汇管理局北京外汇管理部资本管理处郭振宇就简化投资外汇管理的相关内容作出了解读。
简化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出资确认登记管理。取消境内直接投资项下外国投资者非货币出资确认登记和外国投资者收购中方股权出资确认登记。将外国投资者货币出资确认登记调整为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外国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含跨境现汇和人民币)出资的,由开户银行在收到相关资本金款项后直接通过外汇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办理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入账登记,办理入账登记后的资本金方可使用。
就此,郭振宇解读说,改革实施后,外商投资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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